人间凯文日记_丰R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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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丰R (第61/155页)

叫毛猴!」我哈哈大笑:」你肯定听错了,别人说的是毛桃,你说是毛猴。」邓玲玲红了脸:」也许,可能,那麽就是毛桃。」

    这就是邓玲玲可Ai的地方,她不会一直和人争辩什麽,在适当的时候她会展现出自己柔软的一面。邓玲玲的专业成绩马马虎虎,你真的不能指望一个nV生在计算机专业上有多大的天赋,其实她能跟得上老师的进度就算不错了。但是江星华则不同,江星华处处要争第一,学习要第一,T育要第一,文艺要第一,似乎江星华如果在哪个项目上名落三甲之外的话,就是她的重大失败。看着这个要强的nV生,我有的时候真替她感到累。

    meimei上初中了,虽然她会自己挣自己的零花钱,但家里的负担也明显更重了。我很需要钱,真的,我急需钱。mama虽然会给我一些生活费,但在宜宾市区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,根本不够花。所以,我到处打听有没有可以大学生打工的地方。

    有一天,我路过滨江路一家酒吧的时候,看见门口放着个牌子:招募驻场歌手。我灵机一动,我何不来这里唱歌呢,我会吉他弹唱啊。心中一GU热cHa0猛的翻腾起来,我径直走进酒吧。一个酒保过来说:「先生,你要喝酒吗?」「不,我来应聘当驻场歌手」我挺直腰身说。

    酒保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:「老板在包厢里,你进去转第二个门。」我鼓起勇气,转进一个小门。顶头就看见一个慈眉善目的50来岁老头子端端正正坐在一张椅子上。老头子脖子上戴了手指粗一条金项链,一副暴发户模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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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」老板,我想应聘当驻场歌手」我怯生生的说。老头子仔仔细细打量了我一会儿,说:」你会唱什麽歌?」我说:」我会吉他弹唱,经典英文歌,港台金曲都可以唱。」老头子似乎动了心,他从博物架上拿下来一把吉他递给我说:」唱一首你最拿手的」

    本来我想唱我最喜欢的《yesterday》,但想着以老头子的年纪似乎不会懂英文。所以我唱了一首崔健的《一无所有》。我故意压低声线,模仿崔健的音sE唱完了这首歌。老头子笑得很明显,他一边鼓掌,一边说:」好好,你可以来我们酒吧试唱」想了一会儿,老头子又说:」g脆你今天就来试唱,晚饭就在酒吧和员工一起吃」

    这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好事,怎麽会不答应。吃过员工餐,我一边调试吉他,一边准备唱歌。到6点钟的时候,外面的天已经蒙蒙黑了。老头子说:」音响准备好了,你去唱吧。」

    我跳上简陋的舞台,唱了一首罗大佑的《童年》。这个时候,酒吧大厅里只有一桌客人。这桌人正在高谈阔论着什麽,并没有注意到我的演唱。但这更好,这更可以掩饰我第一次登台的紧张和青涩。

    到我唱第三首歌的时候,来了一对情侣。情侣没有聊天,他们安静的坐在靠我最近的吧台上听我演唱。我唱完了,他们就鼓掌,然後看着我,用眼神示意我再唱一首。

    我的第一天表演,在晚上10点钟结束。老头子很高兴的对我说:」小夥子,不错,你唱得不错,和我的酒吧很配。」说着,老头子给我50元钱:」拿着,这是你的报酬,以後你一三五的晚上都来唱歌吧。」

    感激不尽的接过50元钱,我的手稍微有点颤抖,这是我人生第一次通过唱歌赚到钱,而且还是50大洋,够我好几天的夥食费了。我向老头子千恩万谢的道谢,老头子还是笑得那麽暖和,就好像不是我赚了他的钱,是他赚了我的钱一样。出酒吧的时候,我使劲回头看了一眼酒吧的名字:夜巴黎。和好,很洋派。

    我在酒吧驻唱的秘密没有瞒过h浩,h浩惊喜的说:」真有你的李方,你开始赚钱了」为了表示自己苟富贵勿相忘,我请h浩去食堂吃了一份卤肥肠。h浩吃着油腻腻的肥肠说:」会唱歌真好,要是我会唱歌,我天天买肥肠来吃」我请h浩为我保密,我可不想让全班都知道我是个驻场歌手。

    在我在夜巴黎驻场的第二月,我就有了自己第一批粉丝。他们有的是偶然来酒吧听到我唱歌的,有的是慕名来听我唱歌的,其中有一个中年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。这个中年男人装着一身风衣,一双亮鋥鋥的圆头皮鞋,看着很有派头。

    有一天我唱歌间隙的时候,中年男人到酒保那里为我点了一杯威士忌。中年男人把那杯h灿灿的酒放到我的小桌上,他缓缓一笑:」我请你。」我略有迟疑,中年男人则马上退回到他的座位了。这很让我欣慰,这个男人很有风度,绝非胡蜂浪蝶之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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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不忍心拒绝中年男人的好意,於是喝了一口他的威士忌。到我结束表演要回学校的时候,中年男人走近我说:」我们认识一下好吗?我姓王,叫王力,你可以叫我王哥。那麽,你叫什麽呢,亲Ai的歌手?」

    听到王哥这麽暖心的话,我放下防备:」我叫李方,是大学生兼职驻场歌手」王哥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微微有些得意的笑容:」我就知道你是大学生,不然你不会有那种气质。」「那种气质是什麽气质?」我反问王哥。

    「伤感,你有伤感的气质。你知道吗,有很多人的伤感气质都是装出来的,但你不是,你的伤感是从内心深处流淌出来的,很真实。」我有些微微的高兴,我感觉得出来王哥是在恭维我。

    我说:」王哥你见笑了,我只是唱得很用心。」王哥说:」你有电话吗,我们留个电话吧,我喜欢听你唱歌。」我的心开始扑通扑通乱跳:」没有,我没有电话,我还是个学生」

    王哥忽然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支手机来:「送给你的小小礼物,你一定要收下。」「不,不,王哥,我不能收你的礼物。你知道的,无功不受禄。」我无力的小声辩解起来。王哥忽然坐下来说:」你唱一支歌给我听,不就是有功了吗。歌曲我来点,你就唱一首《冬季到台北来看雨》。

    全酒吧的人都开始注意到我和王哥,我不知所措起来,我看向老头子,向他求助。老头子似笑非笑的对着我点了一下头,我知道今天这个关非得我自己过。於是我清唱起了孟庭苇的《冬季到台北来看雨》。到我唱完的时候,王哥已经起身离开了,而那支全身银sE的日本三菱手机孤零零的伫立在吧台上,一动也没有动。

    庆华给我写了一封信,他说:李方,你想不到吧。我在成都找了个nV朋友,也是我们宜宾的,特别漂亮,特别活泼,特别会说话,下次我把她带回宜宾给你瞧瞧。

    放下庆华的信,我有点忧伤。我的内心里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什麽一样,可又失去了什麽呢?庆华是家里的独子,他当然是要找nV朋友的,我早就很清楚的明白这一点。如果一定要说失去,那就是失去了和庆华在成都合住的希望,可这又有什麽大不了的呢?

    一个下雨的周末,我又赶到夜巴黎去唱歌。这个时候的我已经「富裕」起来,我不仅烫了头发,还买了时髦的衣服和X感的香水,甚至我还有一支口红,是那种为了让自己的口型更好看的淡sE口红。当然,我也有了自己第一支手机,正是王哥送我的那支三菱手机。

    到酒吧的时候,王哥已经坐在了靠墙壁的一个隐秘位置。我向王哥点头,王哥也对着我颔首示意。我唱了一首王菲的《笑忘书》,王哥听得很专注,到我唱完的时候,我看见王哥流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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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不知道我怎麽触动到了王哥的伤心之处,於是我决定弥补,所以我又唱了一首王力宏的《公转自转》。我唱完的时候,王哥已经再次不见了。我微微有些失落,在这个下雨的周末,我少了一个听我唱歌的知音。

    10点钟,我收拾东西准备回学校。突然一只大手挡在了我的前面,是王哥!「王哥,你喝酒了?」我看见王哥脸上酒意浓重。王哥粗暴而又有克制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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